关于收费标准相关的条文规范如下:
公开招募活动中,
招标商发布预审文件、标书来收取适当费用,应该仅仅局限在印刷和邮寄过程所产生的成本消耗上。
同时,出售标书这一环节也是可以实现营收的,可以通过收取编制文件所需的必要费用来实现,具体的定价规则需遵循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政府物价监管部门制定的以非盈利性经营为主要导向的原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