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范,关于各类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所引发的
纠纷案件,通常情况下都会由被告所在地区的当地法院或者是该合同条约达成地点的
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专属
管辖权的行使。
然而,考虑到权利的保护和公平性,原告作为维权一方,在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和程序指引时,也可以选择将诉状提交到上述任何一家特定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与裁决。但需要留意的是,如果原告无法按照批次顺序进行合理合法的
立案申请处理的话,那么以优先立案的那家人民法院为主,进行后续审判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