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商品房之建筑面积存在差异,且其数值超越了绝对值的百分之三,那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该
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相应的利息以及
定金等费用。然而,如果差异在百分之三以内,则买方仍可选择继续执行该合同,此时需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是由买方进行补充支付,还是由卖方独自承担这部分差额,亦或是由卖方将多收的款项予以退还并给予
双倍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