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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房子延期交房维权怎么维权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业主有权向其发出书面催告通知,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交付房产并赔偿因延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经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按期履行交房义务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之解释者,业主有权选择依法行使法定权利以终止合同并且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约定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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