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主体上的瑕疵,即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五项
法定许可证书中的任何一项,那么其销售行为就构成
违法,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也被判定为
无效合同。这是因为,缺乏这些必要的许可文件意味着开发商并不具备合法的销售资质,也就无法从法律层面保护
购房者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对于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所产生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的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它是无效的。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