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倘若涉及到的
未成年人首次
犯罪,触及到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
罪名,并且
情节严重的话,那么
量刑标准可能会落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附加或单独进行
罚金的
处罚。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其中包括了未成年人的年龄、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犯罪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其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因素。若涉案的未成年人属于
初犯,且具备良好的悔罪表现,那么他们可能会得到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待遇。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
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通常会采取特殊的保护原则,以尽可能地减少对他们的成长与教育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最终的量刑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