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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拿几份合适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的份数问题,通常情况下为五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以供日后查阅;另有一份则归属于公司进行档案保管;还有一份必须在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以便政府部门进行监管;此外,一份需提交给银行作为相关贷款审批资料,以及最后一份在缴纳契税时用于留档。对于全款支付和分期付款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的合同份数分别为四份及三份。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应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主要部分:即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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