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地产争议之
法律诉讼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在
诉讼程序正式展开前,原告须明确涉案
房地产纠纷的
管辖权限定之法院;
(2)原告有义务精心构建与撰写诉状,详尽表述自身
诉讼主张以及相关实证依据、法律说理等内容;
(3)在启动诉讼程序之际,原告务必
递交充足的
证据素材以支撑其
申诉诉求;
(4)若符合相关裁判受理标准,司法机构将无条件接纳并处理有关此争议的诉讼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