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
逾期交付房屋争议时,
消费者应当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买方需发出书面通知给卖方,要求其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若卖方未能如期履约,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解除
购房合同,同时向卖方提出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的诉求;如果买卖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可选择通过
司法诉讼或
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争端。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
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