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于所购
商品房的装修质量有所不满,则有权行使拒绝接受交付房屋的权利。此时,业主有权力要求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对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如果因商品房装修未达合同所约定之标准而导致无法修复,或者虽经修复却仍然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业主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已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还能向对方提出
赔偿请求,以弥补所遭受的相应损失。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