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法规规定,待售
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具备办理房地
产权属证书(即
房产证)的条件,此因该合同尚未正式生效,办理
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必须以完整有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依据。
办理房产证所需准备的文件资料如下所示:
1.由房屋
购销合同原件和相应补充合同原件为主;
2.全程购买销售的统一原件;
3.房屋的实际勘查测量结果表(含层级分户平面图)的原始原件;
4.已完成缴纳
税费的凭据(
契税缴纳书);
5.若买方已是已婚人士,须将其
身份证复印件与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共同提交,并携带相关婚姻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核;
6.倘若买家及其配偶之中,有任一方无法亲自出席办理流程,需额外提供个人私章;如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房产证事宜,则需同时提供买方夫妇二人的私人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
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