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购房者需要以
书面形式宣布
退房意向,包括使用快递、传真的方式,或直接拨打置业顾问电话表达该意愿。若出现因开发商责任引发的退房事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
经济损失需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倘若
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退房
赔偿的具体标准,则按照
合同条款进行处置,即若合同所规定的
赔偿金额未能完全弥补损失,购房者仍有权要求额外赔偿。
其次,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并负责协助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手续。
最后,开发商必须在购房者正式发布退房通知之后,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须妥善处理
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若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从购房者发布退房通知的第十六个工作日起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都应对购房者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