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预付款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约定条件。若因卖方本身的问题而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买方则有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项。若不能达成
购房协议并非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所致,同样应予以退还预付款。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
定金作为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