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乃指在购置
商品房之过程中所签署之契约文件,其通常包括以下关键要素:
首先,列明合同各方及标的房屋之详细资料;
其次,明确规定房屋售价、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日期;接着,详细规划交楼使用条件及其具体日期;
再者,详述办理
产权登记相关事项;
此外,还需明确质量标准承诺;
最后,对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同时也需明确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及
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
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