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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怎么约定违约交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房屋交付出现逾期违约情况时,作为购房者应当及时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必要的催告程序,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并依据实际逾期天数进行相应的补偿。在足够期限的催告之后,如果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且无法提供合理的理由,购房者享有终止购房合同的权利,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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