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尊重和采纳房地产管理局权威机构所执行的实地测量成果,将其视为作出最终计算的可靠依据。如果经过实地测量之后,实际所得的建筑面积数值与原先
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发生了偏差,但这个偏差只要保持在±3%的有效区间之中,那么,如同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购销双方签订的协议,可以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来进行多退或少补的处理。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
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