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首先建议双方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如果所购置房产的保修期限尚未届满,则开发商理当担负起修复责任并负责实施修复工作。
然而,若遇业主个人自主维修之时,相关的维修费用亦将由作为该项目开发方的开发商全权承担。在此之外,若出现其他类型的质量问题,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策略和方法。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