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结房地产交易合同之际,开发商郑重承诺将会严格遵守并执行此份契约中的所有条款,倘若未能如此,则将承受相应的违约风险。一旦发生开发商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根据先前所签订之协议的具体规定,通常会对相应的损害予以赔付。
然而,当涉及到如“
一房二卖”等严重侵害买受人权益的
违规行为,以致购买者无法完整获得所购
买房地
产权益的事件时,开发商应承担的
赔偿义务可能除却之前的约定外,还要增加支付不超过已付款项额度一倍的金额作为赔偿。关于此类情况下的具体赔偿事宜,必须参照
违约行为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经过全面评估与审慎判断后才能做出最终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