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商圆满。在碰到
定金返还事宜时,合同双方可以进行友好沟通与交流,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能够展现出其便捷性和高效率。
(2)
司法途径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可选择将定金问题诉诸于法律途径。在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
当事人所提交的
证据资料对合同中的定金事项做出公正裁定。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
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