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购
买房产资质情况下缴纳的
定金可予以退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因非双方责任因素造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的情况下,卖方应全额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若因房地产市场调控或其他各类原因致使
购房者丧失购买房产资质的,便属于非双方责任因素范畴,因此无法继续履行
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卖方有义务向买方退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
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