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如若存在强制要求
购房者购置地下储藏室的情况,则可被认定为构成
强迫交易之不当行为,进而对
消费者所享有的自主选择权利造成侵害。在此类问题上,当买卖双方就该事项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通过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来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