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且妥善地解决
农村房屋买卖所引发的纷争,我们可以遵循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争议各方需积极展开合作和谈判协商,这无疑是最简单明了且快速有效的
纠纷化解途径;
其次,若无法自行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再者,若调解无效或
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结果,则可向相应的
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其依据法律
法规做出裁决;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则可选择通过法院
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