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业主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进行维护权益,其中包括向开发商发送催告通知书,明确告知其需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并且就超过交付期限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予以合理
赔偿;倘若在收到催告通知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交房,同时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那么业主便可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合同关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