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具备高度的法律约束力,若任一方违反该等预售合同,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预售方与预购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署的一份书面协议,其中预售方向预购方承诺在约定的
有效期内将已经建成的
商品房所有权交付给对方,而作为
对价,预购方则需要向预售方支
付定金或者部分
购房款项,并于约定的日期前接收商品房。这一类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形式之一,受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严格监管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