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房屋
定金并开具收条后,若卖方因故不愿出售该房,应首先积极与买方
协商解除买卖合同,根据双方合约中的规定,向买方支付相应数额的
违约金,将已收取的定金悉数归还。此外,亦可选择将定金双倍返还买方,但不得再主张违约金之权利。如果卖方与买方
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两种条款,当卖方
违反合同义务时,买方有权自主选择适用其中任意一种条款进行维权。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