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引发的各类纷争,我们可采取协商、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等多种途径加以解决。在各方权益人能够互相理解与协商的前提下,他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的交流与商议来达成共识并消除矛盾;然而,若不能实现这一目标,
当事人还可选择寻求有关部门进行积极而务实的调解工作;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订立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各方又能达成仲裁协议,则他们完全有权依据这些规定向特定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最后,当上述所有手段都无法解决问题时,他们也可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