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包括协商、调停、
仲裁以及
诉讼等多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就争议问题通过坦诚沟通与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并妥善解决
纠纷;若经努力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寻求相关部门的介入进行调解工作;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双方能够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便可依据该条款或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然而,如果上述途径皆无法解决争议,那么最终的选择便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