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交付日期延迟所允许的最大时限是否合法,这取决于合同中所作出的具体约定。若合同中明确了交付日到期仍未能进行实际交付,那么这种延误行为便构成了违约。针对开发商未能按照原定期限完成房屋交割的情况,作为
购房者有权向其提出催促,若经过三个月的合理周期后,开发商仍尚未落实该项义务,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
解除合同。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此项权利,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房价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
赔偿相关损失。然而,如果出现了
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因之而导致的
逾期交付则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