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诉讼费用原则上应由
败诉方承担。然而,如果
胜诉方自愿承担该项费用,则其也有权利自行分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形,人
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
当事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裁定。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
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
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