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争议
诉讼案件的处理,通常会在三至六个月的期限内得出最终裁决。在接受审判的过程中,若采用简易审判程序,则裁判时间通常为三个月以内;若是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裁判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内。当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时候,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后,最多可延期六个月。如确实需要进一步延期,则必须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