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
按揭购房所购置的房产如遇
退房需求时,是具备可操作性的。按照
抵押贷款买房的业务流程,在
房屋产权证正式颁发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仍旧归属于开发商,尚未发生实质性转移的情况下,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关系仍未圆满完成。在此阶段,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双方签署的
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申请退回全部已支付款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