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销售所引发的
纠纷,应交由当地区域的房地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和协调。在调解过程中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据先前签订的
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关介入并作出公正裁决。而对于
仲裁结果持有异议的
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商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