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逾期交付房产事宜的合法解决策略如下所示:经过书面催告后,若开发商未能在三个月合理期限之内履行交房义务,买方有权请求开发商承担
逾期期间的
经济损失;然而,倘若经过书面催告之后,开发商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如期交付房产,并且未向买方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买方则可依据相关条款解约并提出
退房请求。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