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自法院发出相关文件开始至执行房产查封,整个过程大约需耗费五天时间。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提出查封请求的案件,法院有责任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一旦上诉即刻开始执行查封事宜。若遇到特殊紧急状况,则必须在短短48小时之内完成裁决以及查封程序。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
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
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