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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预售合同一般几份有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分为五份,其中一份由消费者自行保留,另一份则由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档案保存,第三份将被送至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而第四份和第五份将分别留存在银行以及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时使用。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的消费者而言,他们需要签署四份合同,分别为一份消费者个人保留,一份开发商存档,一份房产管理局备案,以及一份在缴纳契税时使用。当购房者准备就绪并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齐全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后,便可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机构正式签署购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期房合同)与出售合同(即现房合同)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消费者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项目现场的售楼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取得该证书,则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消费者应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
其次,需认真审阅有关房屋面积的条款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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