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之相关
法规规定,在购置房屋签订预售合同时,可以申请提
取公积金使用。然而,除了必要的
购房合同外,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
公积金的提取过程合法合规,还需提供
购房原始发票以及其
复印件,同时,也应附上申请人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等必备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