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全符合国家相关
法规的前提之下,购
买房产所交付的
定金是可以进行退还处理的。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
借款人若无法依照先前约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将无权向贷款机构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贷款机构如果未能按照既定承诺履行自身的职责,便须向借款者归还两倍于原定金额的定金作为补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