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购楼
订金后,若因开发商方面的缘故无法达成交易,所缴纳的订金便可得到全额返还;然而,若
购房者承诺支付订金却又决定放弃购
买房屋,那么开发商有权拒绝退还该笔款项。但是,倘若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正式成立的原因并非双方
当事人的过错,那么此时购房者有权利主张退还订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