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房者若有意撤销该份合同,应首先采取催告措施。
2.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将自动获得
合同解除权。也就是说,购房者有权
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第
一,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第
二,已经采取了催告措施;第
三,在催告后长达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
3.购房者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后开始生效,直至一年后终止。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此外,若在购房者获得解除权之后,开发商再次催促购房者行使解除权,那么解除权的有效期将会被缩短至三个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的
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