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在
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
当事人自愿平等地进行商议,就可共同订立一份
定金合同。
定金的具体金额应由买卖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但需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额不得超出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即不超过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超出,则将视为无效。售房者收取
购房者定金,其目的在于确保日后房屋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署。在当前房价飞涨的大环境下,购房者支
付定金对于自身利益更为有利,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屋。此时,购房者便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此外,还可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对方
赔偿房屋的溢价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