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延迟交付房屋而导致
起诉败诉,应
严格执行人
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责任,如对此部判决存在异议可依法提起上诉。实际情况中,若经合法扼要提示后仍未在三个月期限内完成交付手续,
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对
逾期期间造成的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然而,若收到合理的提醒后三个月内仍未能按期进行房屋交付,且开发商尚未出示充分的理由来解释原因的话,作为购买方,您有权选择
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对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负有全额
赔偿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