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房地产纠纷的
诉讼活动中,
诉讼费用的实际收取标准并非恒定不变,而是与涉案的争议财产价值息息相关。当争议财产的价值少于1万元人民币时,原告需支付50元的诉讼费用给法院;而当争议财产的价值超出1万元人民币并且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范畴内,则需要按照该比例缴纳2.5%的诉讼费用。也就是说,随着争议财产价值的逐步提升,原告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也将随之增加。此后,只要原告向法院
递交了
起诉状且法院决定
立案受理此案件,便会依法向其发出缴纳诉讼费用的通知。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