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购房者不幸购入了严重质量问题或停工的
建筑工程,即所谓的“烂尾楼”,此时不得擅自终止向银行还款的义务,但依然有可行的方法来解决这一困境:
首先,您可以尝试同所在的银行进行积极沟通,探讨是否存在暂缓付款的可能性,若双方达成共识,务必签署正式的停贷协议文件以作为保障;
其次,您也可选择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申请解除先前所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一旦该合同被认定无效,便有权要求同时解除与银行之间所订立的
房屋抵押合同,从而顺利摆脱未来的负债压力。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