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世界中,诽谤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民享有的
名誉权以及人格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倘若
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公然对他人进行
侮辱或者捏造
虚假事实进行诽谤,且情节较为严重者,便可能构成诽谤罪。然而,诽谤罪的成立必须要符合若干具体条件:首先,行为人须有对他人实施侮辱或诽谤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需采用诸如
暴力等手段进行此种行为;再次,该行为应为公开行为;然后,针对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自然人或团体;最后,该行为还需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后果。若
受害人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但由于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