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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罪侵害客体是什么

在网络世界中,诽谤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民享有的名誉权以及人格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倘若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捏造虚假事实进行诽谤,且情节较为严重者,便可能构成诽谤罪。然而,诽谤罪的成立必须要符合若干具体条件:首先,行为人须有对他人实施侮辱或诽谤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需采用诸如暴力等手段进行此种行为;再次,该行为应为公开行为;然后,针对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自然人或团体;最后,该行为还需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后果。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证据收集方面存在困难,人民法院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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