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确立婚前住房在婚后变成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可签署一份相关协议。
此类关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及其
婚前财产的约定对于双方都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且这类约定应为
书面形式。
共同财产,即是被法律明确认可的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双方享有的这类财产中,可能涵盖了物质资产、金融资本亦或是非具体化的价值财产等多种类型;
在进行
财产分配的过程中,会依据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运用统一度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夫妻双方在婚姻中所获取的财产以共同财产的方式存在,这些财产将由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双方在处理这些共同财产时也会享有平等待遇,即平等的处置权。
设立
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在法律名义下的权益和财产利益、维护和谐美好的家庭生活,以及确保夫妻与其外部第三方进行商业交易时的安全性,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夫妻双方应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相同的处理权,这也是针对夫妻如何行使他们之间共同财产所有权的详细规定。
然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性质是
共同共有,并非的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双方对待全部的共同财产时,应该无差别地享受相同的权利,同时需要同等地履行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