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购买的商品住宅项目停工或烂尾的情况,作为买受人是万万不可擅自中断
住房贷款支付的,否则将被视为违反
债务义务,并须予以法律责任的承担。在面临此类困境时,买受人应采取以下方法来妥善处理此种
贷款逾期的事宜:
首先,(买受人)应该积极寻求与银行达成协议,谈判暂停偿付贷款的可能性。若能成功达成共识并订立相应的停贷协议,则可暂时缓解困扰;
其次,(买受人)亦可直接向法定机构提
起诉讼,请求解除已签署的房屋销售协议。当房屋销售协议得以解除后,买受人便有权要求废除其与银行所签定的有关
房屋抵押合约。一旦房屋抵押合约废止,买受人便无需再继续支付未完成的贷款本息。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