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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如何选择违约


1.房屋存在重要质量缺陷,然而仍然继续进行销售活动;
2.同一套房屋被双重买卖,给相关交易方带来困扰和损失;
3.开发商交付的精装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意识与当时展示的样版间存在显著差异;
4.开发商未能如期履行其义务,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工作;
5.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购房者交付所购买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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