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租赁协议纠纷的
法律效力问题,可通过提
起诉讼的途径进行认定,而由法院对案件经过严密审查之后所做出裁决是判断其法律效力的有力手段。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起诉书的撰写必须要包含以下各项重要内容:
(1)原告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及其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
法人或其他社团组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所在地以及其法定
代表人或最高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
(2)被告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社团组织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所在地等详细信息;
(3)原告所提出的所有
诉讼请求及相应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辅助证明材料及其来源地,
证人名单及其住址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