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
购房产出现烂尾现象,无权自行中止履行
购房贷款义务,否则将面临严重的
债务违约风险。若您坚决要求终止贷款,您有权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宣告
购房合同无效或予以解除。在此期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若
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需按照约定乃至国家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同时,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规定,如因商品房
销售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是予以撤销、解除而导致其与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目标的实现产生阻碍,
当事人进而希望解除该合同的,将获得
司法机关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
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