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
抵押贷款购
买房产的情况下,如您决定不再持有该物业,那么完全有可能取消交易并退还所有已支付款项。在
房屋产权证书正式颁发以前,该建筑物仍将归属于开发商名下,意思就是说所有权尚未真正被转让至
购房者手中。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
销售合同仅运行至部分步骤,因此,该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解除合同,转而要求退回所购买的标的物业及其全额资金。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